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譙城花茶”品牌的基本要求、機構與職責、品牌使用申請、監督和品牌保護。
本文件適用于“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 術語
GB/T 39904 區域品牌培育與建設指南
GB/T 39906 品牌管理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GB/T 29185、GB/T 39904、GB/T 39906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花茶 Scented tea
花茶,也稱是代用茶,是選用可食用植物的葉、花、果(實)、根莖等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產品。
3.2
“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 Qiaocheng scented tea regional public brand us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在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優越的自然的生態環境、歷史人文因素的區域內,依托特色資源優勢在區域特色產業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具有市場聲譽和影響力的,由相關機構共同使用的,在品牌效益等方面具有共同訴求與行動,使區域形象與區域產品共同發展的花茶類優質品牌。
4 基本要求
4.1 區域公用品牌管理
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依托譙城區的自然資源、農業、工業發展實際,充分挖掘“譙城花茶”的質量特色與自然因b) 引導生產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強化自身管理,構建原材料品種推廣、原材料種養素、人文因素的關聯性,發揮“譙城花茶”原產地的地域優勢,大力發展“譙城花茶”品牌;
c) 殖、原材料采購控制、生產管理、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等全產業鏈條的生產技術和管理規范;
以質量安全、地理標志為基礎,積極推動“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提升品牌整體質量和影響力;
d) 嚴格品牌的申請、授權審批和使用管理,保障品牌質量;
e) 依托品牌的多重監督主體,完善品牌的監管體系,維護品牌形象;
f) 依托不同的載體和渠道,完善品牌的傳播推廣體系,提高品牌知名度;
g) 加強文化融合,提升品牌文化內涵。
4.2 企業品牌管理
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積極申請授權使用區域公用品牌,提升自有品牌價值;
b)不斷提升自有品牌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增強區域公用品牌生命力;
c)其他參考4.1。
4.3“譙城花茶”品牌包裝規范
參見附錄A。
5 機構與職責
5.1 譙城區政府專設品牌管理機構,負責品牌運營管理。
5.2 品牌管理機構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組織企業認定工作;
b)制定品牌合作企業及產品目錄并按程序對外公布,制定品牌授權企業及產品目錄并按程序對外公布:
c)對品牌標志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d)組織對品牌標志合作使用企業進行評價。
6 品牌使用申請
6.1 準入門檻
6.1.1 企業資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營業執照;
b) 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c)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d)注冊資金不得低于100萬元;
e)一定金額的質量保證金(非硬性要求,繳納保證金享有優先宣傳等權利);
f) 企業近6個月營收財務報表;
g) 特許經營資質證件,如:食品生產許可證;
h) 市級及以上企業或產品獲獎證書;
i)產品近一年的檢驗合格報告。
6.1.2 營業狀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工商登記狀態為存續、在業等正常狀態且公司實際經營狀態正常;非注銷、吊銷、停業、清算等狀況;
b)為亳州市內注冊公司組織(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c)無導致經營中斷、破產清算、資金斷流、食品安全等司法糾紛案件;
d)需有獨立應訴能力。
6.1.3 主營業務
主營業務包括中藥材種植、生物技術研發及推廣、代用茶生產銷售、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產銷售。
6.1.4 經營狀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 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
b)年度花茶類產品銷售額500萬及以上;
c)具有擔保能力,有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穩定現金流(100萬元)。
6.1.5 公用記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本企業、關聯企業、絕對控股企業無稅務重大處罰記錄;
b) 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歷史貸款及擔保貸款償還記錄良好,無惡性既有債務或有債務逃廢或逾期記錄;
c) 本企業、關聯企業、絕對控股企業近6個月內無重大失信行為、被執行行為、待決糾紛、金融借貸糾紛等:
d)近6個月內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其他行政部門無重大處罰記錄。
6.2 申請程序
6.2.1 評選
品牌管理機構組織評選專家按照相關規定對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產品進行評選,并提交評選結論。
6.2.2 審定
品牌管理機構對評選推薦的企業和產品進行審定,形成審定意見。品牌管理機構對評選推薦意見進行審批。
6.2.3 公示
6.2.3.1 品牌管理機構將審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6.2.3.2 對公示期間有重大爭議的企業和產品由品牌管理機構根據情況進行處理。
6.3 品牌使用
6.3.1 使用
獲得授權的企業及產品應列入目錄。品牌管理機構應與通過審定的企業簽訂品牌使用協議,明確使用期限、開發產品種類、雙方權利、法律責任等內容。
7 監督
7.1 日常
每年度組織開展合作企業和產品的市場滿意度調查。應對合作企業和產品進行定期審查評價。合作企業應嚴格遵守、執行品牌管理機構的要求。產品配方要經專家組認定通過方可施行。除企業銷售渠道外,品牌管理機構拓寬的銷售渠道,合作企業要積極配合參與,不得逾越。嚴格按照品牌管理機構的要求銷售,不做破壞品牌形象的行為,不違反相關規定。
7.2 標志
企業加入“譙城花茶”產業協會,然后與品牌管理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后方可使用品牌標志,并應按照規定的要求使用品牌標志。未加入協會或者被取消的企業不可使用品牌標志。企業使用品牌標志進行宣傳推廣時,應通報品牌管理機構。品牌標志合作企業應建立嚴格的標志使用規定,配專人負責標志使用管理。產品包裝、視覺輸出(詳情參見附錄A)要經品牌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方可生產。
標志只能用于與合作協議載明的產品,不可擴大使用范圍,對外轉讓、出售、饋贈標志使用權。合作企業在銷售類門店設置品牌產品專區的,其專區內銷售的產品應100%是合作協議產品種類。企業未按要求使用品牌標志,造成損失的,應要求企業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 變更
合作企業或產品在有效期企業名稱或者產品注冊商標發生變化的,應在15日內提出申請并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繼續使用品牌標志。
7.4 注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a)拒不接受監督檢查的;
b)產品質量存在由市(含)以上行政監督部門抽檢不合格1次的;
c)官方媒體曝光不良行為的;
d)受到行政處罰或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
e) 經評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使用標志限期整改不達標的;
f) 發生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
g) 其他嚴重影響品牌聲譽的行為的;
h) 有效期屆滿,未在規定時間內(3個月)提出申請的;
i) 被取消合作的企業,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品牌標志,原有品牌防偽標簽由品牌管理機構收回,統一管理:
j) 應將被取消合作的企業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告,被注銷的企業兩年內不允許再次加入“譙城花茶”產業協會使用品牌標識:
k) 企業主動放棄品牌標志使用權的,應當向品牌管理機構申請注銷。
8 品牌保護
8.1 對擅自使用、仿冒“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標識及其他損害“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標識形象和聲譽的使用者,由有關職能管理部門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和違法責任。
8.2 亳州市譙城區政府授權的品牌管理機構負責“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從生產、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譙城花茶”區域公用品牌產品生產主體生產基地環境、生產技術規程、標準化的管理。
8.3 亳州市譙城區政府授權的品牌管理機構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譙城花茶”公用品牌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規違法的經營主體,取消其使用資格,并將違法的情況移交毫州市執法機關和司法部門,追究其侵權行為和違法行為,具體如下:
——未經授權擅自使用“譙城花茶”公用品牌的;
——有以次充好、不按要求管理等弄虛作假行為的;
——產品質量不達標,消費者反映強烈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及產品質量安全抽檢不合格的;
——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