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食品(柳州螺螄粉)加工產業園區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產業園區規劃、產業園區建設、展示區建設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食品(柳州螺螄粉)加工產業園區建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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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97 電氣控制設備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52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 50058 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螺螄粉產業園區 Liuzhou Luosifen Industry park
以構建螺螄粉產品檢驗、研發、展示、電子商務、快遞物流等公共服務平臺,集現代農業、餐飲服務、食品加工、電子商務、快遞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體的產業鏈條,以螺螄粉為主要產品的大型方便米粉專業生產加工園區。
4 產業園區規劃
4.1 選址
4.1.1 園區周邊應毗鄰城市道路,地形平坦開闊,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配套。
4.1.2 園區不應選擇有害廢棄物以及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4.1.3 園區不宜選擇易發生洪澇災害的區域,難以避開時應設計必要的防范措施。
4.1.4 園區周圍不宜有蟲害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難以避開時應設計必要的防范措施。
4.2 園區環境
4.2.1 應考慮環境給食品(柳州螺螄粉)生產帶來的潛在污染風險,并采取適當的措施將其降至安全水平。
4.2.2 園區主要產業形成集群并具備較為顯著的產業鏈。
4.3 園區規劃要求
4.3.1 符合市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性質應為工業用地,與村鎮域規劃、縣域旅游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協調銜接。
4.3.2 布局科學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動靜脈產業和諧發展。以生產優質安全柳州螺螄粉為基礎產業,開發螺螄粉相關配套產品,結合農副產品深精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檢測、營銷、物流等延長柳州螺螄粉產業鏈,打造以生態、科技、健康為主題,融合生產、文化、旅游為一體,突出產品地域特色,體現產品差異化和個性化的產業園。
4.3.3 產業園區規劃應科學、合理、統籌配置土地,節約用地,不涉及風景名勝、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自然保護區等。
5 產業園區建設
5.1 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要求
5.1.1 道路
園區道路應當采用硬質材料鋪設,排水通暢、無揚塵或積水現象。園區綠化應當與加工企業生產車間保持適當距離,植被應當定期養護,防止病蟲害孳生。
5.1.2 電力設施
5.1.2.1 電力設施要與企業生產規模相配套,應由電力部門統一設計施工,建設完善配套的供電系統。
5.1.2.2 電氣控制設備應符合GB/T 3797中的規定。
5.1.2.3 廠房內的用電負荷等級和供電要求應根據GB 50052中的要求和生產工藝確定。
5.1.2.4 廠房內的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配電設計應按照GB 50016中的規定執行。
5.1.3 供水設施
應能保證水壓、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產需要。食品生產加工用水的水質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5.1.4 排水設施
排水系統的設計和建造應保證排水暢通,滿足食品企業生產的衛生與安全需要,保證食品不受污染。污水排放應符合國家污水排放的相關規定。
5.1.5 生活區
應在生產區上風向,并與生產區的距離在25m以上。宿舍、食堂及其它生活設施等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
5.1.6 生產區
應設在生活區的下風向。生產區出入口設立門衛室。
5.1.7 糞污處理區
應設在生產區的下風向和地勢較低處,與生產區保持50m以上。污水排放應符合國家污水排放的相關規定。
5.2 園區標準化廠房建設
5.2.1 廠房和車間
5.2.1.1 廠房主體結構應考慮裝備的荷載。
5.2.1.2 廠房材料選型應滿足保溫、防火、防潮、防霉變、易保潔等要求。
5.2.1.3 廠房和車間的內部設計和布局應滿足食品(柳州螺螄粉)生產衛生操作要求。
5.2.1.4 廠房的面積和空間應與螺螄粉企業生產能力相適應,獨立廠房的面積應≥500㎡,便于設備安置、清潔消毒、物料存儲及人員操作。
5.2.2 建筑內部結構與材料
5.2.2.1 內部結構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5.2.2.2 頂棚
頂棚高度應大于3.5m,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5.2.2.3 墻壁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5.2.2.4 門窗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5.2.2.5 地面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5.2.3 配套設施
5.2.3.1 照明設施
5.2.3.1.1 廠房內應當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澤和亮度應能滿足生產和操作需要,光源應能使物料呈現真實的顏色。
5.2.3.1.2 廠房內暴露在食品和原輔料正上方的照明設施應當使用安全型或有防護措施的照明設施。
5.2.3.1.3廠房內的照明光源一般采用“三防”燈具,如工藝有特殊要求,也可采用其它形式光源。
5.2.3.1.4 廠房內一般照明燈具為吸頂明裝。如燈具嵌入頂棚暗裝時,其安裝縫隙應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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