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室結構工程施工分項驗收要求如下:
1. 結構施工應按分項工程施工工藝規程進行并驗收。
2. 結構施工應在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二次結構完成后,進行分項驗收。
3. 結構施工分項驗收應包括以下主控項目:
(1) 混凝土結構表面應平整、無裂縫、無麻面、無掉皮、無起沙。
檢驗方法:觀察。
檢驗數量:全數檢查。
(2) 填充墻應與周圍結構嚴密接觸。
檢驗方法:觀察。
檢驗數量:全數檢查。
(3) 暴露在潔凈區內的鋼構件表面防腐涂料應進行涂層附著力檢測。
檢驗方法: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漆膜附著力測定法》GB 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劃格試驗》GB 9286執行。
檢驗數量:按構件數抽查2%,且不應少于3件,每件測3處。
(4) 暴露在潔凈區內的鋼結構防火涂料應抽檢粘結強度、抗壓強度,并應符合有關鋼結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程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復檢報告或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構件防火噴涂材料性能試驗方法》GB9978的規定抽測。
檢驗數量:查閱全部測試報告或抽測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