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工廠選址及廠區環境要求如下:
一、食品生產工廠選址要求
1. 廠區不應選擇對食品有顯著污染的區域。如某地對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明顯的不利影響,且無法通過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應避免在該地址建廠。
2. 廠區不應選擇有害廢棄物以及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3. 廠區不宜擇易發生洪澇災害的地區,難以避開時應設計必要的防范措施。
4. 廠區周圍不宜有蟲害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難以避開時應設計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食品生產工廠廠區環境要求
1. 應考慮環境給食品生產帶來的潛在污染風險,并采取適當的措施將其降至最低水平。
2. 廠區應合理布局,各功能區域劃分明顯,并有適當的分離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3. 廠區內的道路應鋪設混凝土、瀝青、或者其他硬質材料;空地應采取必要措施,如鋪設水泥、地磚或鋪設草坪等方式,保持環境清潔,防止正常天氣下揚塵和積水等現象的發生。
4. 廠區綠化應與生產車間保持適當距離,植被應定期維護,以防止蟲害的孳生。
5. 廠區應有適當的排水系統。
6. 宿舍、食堂、職工娛樂設施等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