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風系統設計要求
1. 有正壓要求的實驗動物設施,排風系統的風機應與送風機連鎖,送風機應先于排風機開啟,后于排風機關閉。
2. 有負壓要求實驗動物設施的排風機應與送風機連鎖,排風機應先于送風機開啟,后于送風機關閉。
3. 潔凈度要求的相鄰實驗動物房間不應使用同一夾墻作為回(排)風道。
4. 實驗動物設施的排風不應影響周圍環境的空氣質量。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排風系統應設置消除污染的裝置,且該裝置應設在排風機的負壓段。
5. 屏障環境設施凈化區的回(排)風口應有過濾功能,且宜有調節風量的措施。
6. 清洗消毒間、淋浴室和衛生間的排風應單獨設置。蒸汽高壓滅菌器宜采用局部排風措施。
二、氣流組織設計要求
1. 屏障環境設施凈化區的氣流組織宜采用上送下回(排)方式。
2. 屏障環境設施凈化區的回(排)風口下邊沿離地面不宜低于0.1m;回(排)風口風速不宜大于2m/s。
3. 送、回(排)風口應合理布置。
三、部件與材料要求
1. 高效空氣過濾器不應使用木制框架。
2. 風管適當位置上應設置風量測量孔。
3. 采用熱回收裝置的實驗動物設施排風不應污染新風。
4. 粗效、中效空氣過濾器宜采用一次拋棄型。
5. 空氣處理設備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不應采用淋水式空氣處理機組。當采用表冷器時,通過盤管所在截面的氣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2)空氣過濾器前后宜安裝壓差計,測量接管應通暢,安裝嚴密。
(3)宜選用蒸汽加濕器。
(4)加濕設備與其后的過濾段之間應有足夠的距離。
(5)在空調機組內保持1000Pa的靜壓值時,箱體漏風率不應大于2%。
(6)凈化空調送風系統的消聲器或消聲部件的材料應不產塵、不易附著灰塵,其填充材料不應使用玻璃纖維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