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黑果枸杞原漿的定義、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黑果枸杞為原料,經清洗復水、破碎、打漿、分離、高壓均質、調配(或不調配)、殺菌、灌裝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漿。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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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
GB 478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計數
GB 4789.2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商業無菌檢驗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銅的測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鋅的測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鐵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10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12143 飲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GB 12695 飲料企業良好生產規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 299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DBS64/ 006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黑果枸杞
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 75 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定義
3.1 黑果枸杞原漿
以黑果枸杞為原料,經清洗復水、破碎、打漿、分離、高壓均質、調配(或不調配)、殺菌、灌裝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漿。
4 技術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黑果枸杞應符合 DBS64/006 規定的要求。
4.1.2 生產用水應符合 GB 5749 規定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規定。
表 1 感官要求
項 目 | 要 求 |
色澤 | 深紫色或紫紅色 |
滋味氣味 | 具有黑果枸杞原漿應有的滋味與氣味,無異味 |
形態 | 混濁狀液體,靜置后允許有沉淀分層現象,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 |
4.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規定。
表 2 理化指標
項 目 | 指標 |
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計)/ % | ≥10.0 |
總酸(以檸檬酸計)/ % | ≥0.2 |
原花青素/(mg/100mL ) | ≥180 |
鉛(以Pb 計)/(mg/L) | ≤0.05 |
鋅、銅、鐵總和(適用于金屬罐裝飲料)/(mg/L) | ≤20.0 |
4.4 微生物指標
4.4.1 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 規定的要求。
4.4.2 經商業無菌生產的產品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
4.4.3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 3 規定。
表 3 微生物指標
項 目 | 采樣方案a 及極限 | |||
n | C | m | M | |
菌落總數/cfu/mL | 5 | 2 | 102 | 104 |
大腸菌群/cfu/mL | 5 | 2 | 1 | 10 |
霉菌/cfu/mL | ≤20 | |||
酵母/cfu/mL | ≤20 |
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4.5.1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 規定的要求。
4.5.2 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 GB 2761 規定的要求。
5 食品添加劑
5.1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5.2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品種和食用量應符合GB 2760 的規定。
6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12695規定的要求。
7 試驗方法
7.1 感官檢驗按GB 7101 規定方法檢驗。
7.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 規定方法測定。
7.3 總酸按 GB/T 12456 規定方法測定。
7.4 鉛按GB 5009.12 規定方法測定。
7.5 鋅、銅、鐵總和按GB 5009.13 或 GB 5009.14 或 GB 5009.90 規定方法測定。
7.6 微生物指標按GB 4789.2 或 GB 4789.3 或GB 4789.15 或GB 4789.26 規定方法檢驗。
7.7 原花青素按附錄A 規定方法測定。
8 檢驗規則
8.1 組批
以相同的加工方法生產的同一班次連續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8.2 抽樣
從同批次出廠產品中隨機抽取不少于 16 個最小包裝進行檢驗。每批產品須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 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8.3 檢驗分類
8.3.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指標、可溶性固形物、總酸、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凈含量。
8.3.2 型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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