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包裝飲用天然泡茶水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包裝飲用天然泡茶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853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 17323 瓶裝飲用純凈水
GB 1929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
GB 1930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生產衛生規范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 75 號(2005)《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包裝飲用天然泡茶水 packaged drinking natural water for tea brewing
以水井、山泉、水庫、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經過公共供水系統的自然來源的天然水為生產用
源水,礦物質含量符合 4.3 條規定,允許通過脫氣、曝氣、傾析、過濾、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線消毒殺菌過程等有限的方法處理,密封于容器中適合泡茶和可以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天然水。
4 技術要求
4.1 原料要求
應符合 GB 19298 中 3.1.2 和 3.1.3 的規定。
4.2 感官要求
應符合 GB 19298 中其他飲用水的規定。
4.3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 1 的規定,其他應符合 GB 19298 中其他飲用水的規定。
表 1 影響茶湯品質的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電導率(25℃),μS/cm | 10~100 | GB 17323 附錄A |
鈣,mg/L ≤ | 12.0 | GB 8538 |
鎂,mg/L ≤ | 8.0 | GB 8538 |
鈉,mg/L ≤ | 12.0 | GB 8538 |
4.4 污染物限量
應符合 GB 2762 中包裝飲用水(礦泉水除外)的規定。
4.5 微生物限量
應符合 GB 19298 的規定。
4.6 凈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 75 號(2005)《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檢驗按 JJF 1070 的規定執行。
5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19304 和 GB 14881 的規定。
6 檢驗規則
6.1 取樣
取樣以“批”為單位,同一日期,同一臺灌裝機灌裝、同一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6.2 檢驗
6.2.1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隨機抽取 12 瓶最小獨立包裝,作為檢驗及留樣。出廠檢驗項目包括感官要求、電導率、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凈含量、標簽。
6.2.2 型式檢驗
6.2.2.1 一般情況下,每半年最少一次,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須進行:
a)水源水質發生明顯變化;
b)新產品試制鑒定時;
c)正式生產時,更改關鍵工藝或更換設備可能影響到產品的質量時;
d)停產重新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的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國家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要求時。
6.2.2.2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中 4.2、4.3、4.4、4.5、4.6 的全部內容。
6.3 判定規則
6.3.1 出廠檢驗
——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指標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規定,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感官要求、電導率、凈含量、標簽指標不合格,允許在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如復驗后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6.3.2 型式檢驗
——感官要求、電導率、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凈含量、標簽指標的判定同出廠檢驗。
——其它指標逐項判定,如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應重新在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若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7 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標簽
7.1.1 標簽應符合 GB 7718、GB 19298 等相關規定。
7.1.2 產品名稱可標示“飲用天然泡茶水”;如生產用源水是山泉水,產品名稱也可以標示“泡茶山泉水”或“飲用山泉水(泡茶用)”或“飲用山泉水(適合泡茶)”等。
7.1.3 產品標簽上必須明確標示該產品實際生產取水點的水源類別(如自然涌出泉水、泉水、山泉水、深層湖(庫)水、井水等)及真實水源地地名。同時可選擇法定計量單位標注影響茶湯品質的理化指標及含量范圍,如鈉、鈣、鎂、電導率。
7.2 包裝
產品包裝應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的要求。不應采用過度包裝和使用過多的防護隔板,減少塑料對環境的污染,必須使用防護隔板時,宜使用環保材料,不宜用塑料泡沫材料。
7.3 運輸和貯存
7.3.1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日曬、雨淋、重壓。
7.3.2 不應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混裝、運輸或貯存。
7.3.3 應在清潔、避光、干燥、通風、無蟲害、無鼠害的倉庫內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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