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空氣過濾器試驗方法如下:
1 外觀
外觀可采用目視檢查。密封膠浸潤高度應使用鋼板尺檢查,其分度值應不大于1mm。
2 尺寸偏差
2.1 尺寸偏差檢查應在穩固、平整的水平工作臺上進行。
2.2 長度應使用鋼板尺檢查,其分度值應不大于1mm。
2.3 平面度應使用平板和塞尺檢查,平板準確度應為3級,塞尺厚度范圍應為0.02mm~0.50mm。
2.4 垂直度應使用角度規檢查,其分度值應不大于0.5°。
3 檢漏
3.1 高效空氣過濾器檢漏試驗可按《GB/T 13554-2020 高效空氣過濾器》 附錄B進行或參見附錄C的規定,基準方法為附錄B所規定方法。超高效空氣過濾器檢漏試驗應使用附錄B規定的計數掃描法。
3.2 掃描檢漏試驗發現的局部滲漏缺陷可進行修復,應符合《GB/T 13554-2020 高效空氣過濾器》 5.2.5的規定,在修補完成且密封膠充分固化后,應對過濾器再次進行檢漏試驗。
4 效率
4.1 在效率試驗前,應對過濾器在額定風量下進行空吹,直至過濾器自身散發顆粒物對效率試驗的影響已消除。
4.2 高效空氣過濾器額定風量下的效率應按GB/T6165規定的方法測定。
4.3 超高效空氣過濾器額定風量下的效率應按GB/T 6165規定的計數法測定。
5 消靜電
消靜電試驗應按《GB/T 13554-2020 高效空氣過濾器》 附錄D規定的方法進行,消靜電處理后,應按第4條的要求進行效率試驗,效率試驗方法應與過濾器出廠檢驗中標稱的效率試驗方法一致。
6 阻力
阻力試驗應按GB/T 6165規定的方法進行。
7 濾芯緊密度
將組裝好的過濾器端面向上平放在平臺上。將一塊102mm×152mm的木塊背面粘上一塊與木塊同面積、厚6.4mm的閉孔海綿氯丁橡膠,粘橡膠的面放在過濾器濾芯的中心,使152mm的一邊與濾料褶痕平行。木塊正面放一個2.7kg的重物,在木塊側面中心處施加(15.7±0.9)N的力,該力平行于過濾器端面且與濾料褶痕垂直。測量施力后木塊由原來位置所產生的位移。
8 耐振動
滿足6.1~6.5要求的過濾器,應按GB/T 48523規定的方法進行耐振動試驗。經耐振動試驗后的過濾器應按《GB/T 13554-2020 高效空氣過濾器》6.1~6.5要求進行復檢。
9 防火性能
防火性能試驗應按GB 8624規定的方法進行。
10 生命周期容塵量及綜合能效
生命周期容塵量及綜合能效試驗方法參見《GB/T 13554-2020 高效空氣過濾器》附錄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