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空氣過濾器技術要求如下:
1 外觀
1.1 過濾器表面不應有泥、油、黏性物等污染物和損傷,不應出現框架凹凸、扭曲或破裂;表面涂料層不應出現不均勻及剝落等損傷。
1.2 濾料、分隔物、防護網應無變形,密封墊應無松脫。
1.3 密封膠應齊整無裂紋,沿濾料和分隔板浸潤高度應不大于5mm。
2 尺寸偏差
2.1 邊長大于500mm的過濾器,其端面尺寸偏差應為(0,-3.2)mm;邊長不大于500mm的過濾器,其端面尺寸偏差應為(0,-1.6)mm。
2.2 過濾器深度尺寸的偏差應為(+1.6,0)mm。
2.3 當過濾器對角線長度大于700mm時,每個端面的兩對角線之差的偏差應不大于4.5mm;當過濾器對角線長度不大于700mm時,其偏差應不大于2.3mm。
2.4 框架端面應與側面垂直,其垂直度偏差應不大于±3°。
2.5 過濾器端面及側板平面度應不大于1.6mm;兩端面平行度偏差應不大于1.6mm。
2.6 有隔板過濾器濾芯的分隔板應平行于框架中心線,分隔板與中心線傾斜偏差應不大于6mm,且不應發生突變性偏差。濾料的褶紋和分隔板應垂直于框架的上下端板,從任一褶或分隔板的一端引一鉛垂線,該褶或分隔板另一端偏離鉛垂線應不大于9mm。褶紋和分隔板不應彎曲,從任一褶或分隔板兩端連一直線,彎曲造成的偏離應不大于6mm。
2.7 無隔板過濾器濾芯相鄰褶幅高度偏差應不大于0.5mm。300mm內分隔物的直線度偏差應不大于1mm。分隔物應與褶痕垂直,每條分隔物形成的直線與褶痕垂直度偏差應不大于2mm;分隔物間距的偏差應不大于3mm。
3 檢漏
3.1 高效空氣過濾器出廠應逐臺進行檢漏試驗,不應有滲漏。
3.2 超高效空氣過濾器出廠應逐臺采用掃描法進行檢漏試驗,不應有滲漏。
4 效率
過濾器效率應符合表1、表2的規定。
表1 高效空氣過濾器效率
效率級別 | 額定風量下的效率% |
35 | ≥99.95 |
40 | ≥99.99 |
45 | ≥99,995 |
表2 超高效空氣過濾器效率
效率級別 | 額定風量下的計數法效率% |
50 | ≥ 99.999 |
55 | ≥ 99.999 5 |
60 | ≥ 99,999 9 |
65 | ≥ 99,999 95 |
70 | ≥ 99,999 99 |
75 | ≥ 99,999 995 |
5 消靜電
對于濾料荷電過濾器,應標稱其經消靜電處理后的過濾效率,實測值應不低于標稱值的90%。
6 阻力
過濾器額定風量下的初阻力應不大于標稱值的105%。
7 濾芯緊密度
置于濾芯上的木塊位移應不大于3.2mm。
8 耐振動
過濾器經耐振動試驗后,應符合1~5的規定。
9 防火性能
當過濾器應用環境有防火性能要求時,過濾器整體防火性能應符合GB8624中的相關規定。
10 生命周期容塵量及綜合能效
需要時可進行高效過濾材料和過濾器容塵量、生命周期綜合效率以及綜合阻力試驗,同型號過濾器及高效過濾材料復驗時,容塵量應不低于標稱值的90%,綜合平均效率值與標稱值末位數的偏差不應大于5,綜合平均阻力應不大于標稱值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