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流質糖果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銷售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流質糖果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
GB 478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GB 4789.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5009.7 食品中還原糖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衛生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9678.1 糖果衛生標準
GB/T 12143 飲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488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T 20885 葡萄糖漿
GB/T 23822 糖果和巧克力生產質量管理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流質糖果 liquid candy
以食糖或糖漿或甜味劑等為主要原料,經熬煮、灌裝、殺菌等工藝制成的液體糖果。
3.2
糖果糖液型 solid-liquid mixing candy
糖液中伴有固態的糖果塊的流質糖果。
3.3
泡沫糖液型 puffy liquid candy
糖液泡沫均勻,呈泡沫狀的流質糖果。
3.4
起泡糖液型 foam liquid candy
糖液呈均勻細密泡沫狀的流質糖果。
3.5
吹泡糖液型 froth liquid candy
糖液可以吹出充分、透明、具有一定穩定性氣泡的流質糖果。
3.6
液體糖液型 fluid liquid candy
糖液呈均勻、無分層現象的流質糖果。
4 產品分類
按產品形態和食用方法進行分類:
——糖果糖液型流質糖果;
——泡沫糖液型流質糖果;
——起泡糖液型流質糖果;
——吹泡糖液型流質糖果;
——液體糖液型流質糖果;
——其他型流質糖果。
5 原料和輔料
5.1 白砂糖
應符合GB317的規定。
應符合GB/T 20885的規定。
5.3 水
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5.4 食品添加劑
品質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5.5 其他輔料
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6 技術要求
6.1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糖果糖液型 | 泡沫糖液型 | 起泡糖液型 | 吹泡糖液型 | 液體糖液型 |
色澤 | 糖液透明,色澤均勻,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色澤均勻,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色澤均勻,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色澤均勻,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色澤均勻,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組織形態 | 糖果液清晰,糖塊呈固體狀 | 壓出的糖果液均勻,呈泡沫狀 | 噴出的糖果液呈均勻細密泡沫狀 | 吹出的糖果液呈透明起泡狀 | 呈液態狀,糖液均勻,無明顯分層現象 |
滋味和氣味 |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滋味、氣味,口味純正、酸甜適宜、無酸敗、無異味 | ||||
雜質 | 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雜質 |
6.2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
糖果糖液型 | 泡沫糖液型 | 起泡糖液型 | 吹泡糖液型 | 液體糖液型 | |
可溶性固形物/% ≥ (20℃折光計法) | 60 | 20 | 26 | 2 | 40 |
還原糖(以葡萄糖計)/% ≥ | 28 | 18 | 18 | 18 | - |
pH ≤ | 4.5 | - | |||
注:糖果糖液型的可溶性固形物以糖液計。 |
6.3 衛生指標
6.3.1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6.3.2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GB 9678.1的規定。
6.4 食品添加劑
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6.5 營養強化劑
營養強化劑應符合GB 14880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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