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復合調味料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復合調味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
GB 478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計數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 299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司(局)函 質檢食監函[2012]227號 《關于食品企業使用快速檢驗方法問題的復函》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復合調味料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相應工藝加工制成的可呈液態、半固態或固態的產品。
3.2 固態復合調味料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態的復合調味料, 不包括香辛料類產品。
3.3 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態的復合調味料。
3.4 含油型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產品中脂肪含量大于 10% 的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3.5 液態復合調味料
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料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態的復合調味料。
3.6 即食類復合調味料
可以直接食用的復合調味料。
3.7 非即食類復合調味料
食用前須經過加熱處理,非直接食用的復合調味料。
4 分類
4.1 按形態不同,可分為固態、半固態、液態。
4.2 按食用方式,可分為即食類、非即食類。
5 技術要求
5.1 原輔料要求
原輔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
5.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具有產品應有的色澤 | 取適量樣品(凍品需提前解凍)置于潔凈的燒杯或潔凈的白色磁盤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聞其氣味,用溫開水漱口,品其滋味。 |
滋味、氣味 | 具有產品應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無異嗅 | |
狀態 | 具有產品應有的狀態,無霉變,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 |
5.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 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固態復合調味料 | 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 液態復合調味料 | ||
水分/(g/100g) ≤ | 13 | — | — | GB 5009.3 |
氯化物 1(以Cl-計)/(g/100g 或mL) ≤ | 35 | 20 | 15 | GB 5009.44 |
氨基酸態氮2(/ g/100g 或mL) ≥ | 0.05 | 0.05 | 0.05 | GB 5009.235 |
酸價3(以脂肪計)(KOH)/(mg/g) ≤ | — | 5 | — | GB 5009.229 |
過氧化值 4(以脂肪計)/(g/100g) ≤ | — | 0.25 | — | GB 5009.227 |
注: 1、適用于使用食用鹽的產品[使用著色劑、增稠劑的產品除外]。 2、適用于使用醬油、醬或黃豆醬為主要原料的產品[含油型半固態復合調味料產品除外]。 3、適用于含油型半固態復合調味料[使用發酵型配料(豆醬、面醬、豆豉、腐乳)、酸性配料(如食醋、酸度調節劑等)的產品除外]。 4、適用于含油型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
5.4 微生物限量
5.4.1 致病菌限量應符合 GB 29921 的規定。
5.4.2 即食類復合調味料的微生物限量還應符合表 3 的規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項目 | 采樣方案及限量 | 檢驗方法 | |||
n | c | m | M | ||
菌落總數 2/(CFU/g 或 mL) | 5 | 2 | 104 | 105 | GB 4789.2 或快速檢驗方法 3 |
大腸菌群/(MPN/g 或mL) | 5 | 2 | 0.3 | 1.5 | GB 4789.3 或快速檢驗方法 3 |
霉菌 2/(CFU/g 或 mL) | 5 | 2 | 102 | 103 | GB 4789.15 |
酵母 2/(CFU/g 或 mL) | 5 | 2 | 102 | 103 | GB 4789.15 |
注: 1、樣品的采樣及處理按 GB 4789.1 執行。 2、不適用于以發酵制品(如發酵醬類、腐乳、豆豉等)為主要原料,且后序無殺菌工藝的產品。 3、快速檢驗方法適用于出廠檢驗。 |
5.5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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