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醋生產過程中原料采購、加工、包裝、貯存和運輸等環節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
本標準適用于食醋的生產。
2 術語和定義
GB 14881-2013中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食醋
單獨或混合使用各種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食用酒精,經微生物發酵釀制而成的液體酸性調味品。
3 選址及廠區環境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3章的相關規定。
4 廠房和車間
4.1 設計和布局
4.1.1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4.1的規定。
4.1.2 根據食醋生產工藝需要,可設置原料預處理、自培菌種、糖化、制酒、制醋、淋醋/壓榨及脫色、炒米色、熏醅、曬醋、陳釀、過濾、調制、滅菌、貯存、洗瓶、灌裝等工序。各工序生產場所面積應滿足生產需 要,原料預處理、自培菌種、炒米色、熏醅、灌裝等工序的生產區域應分隔。灌裝間、自培菌種間為清潔作 業區,其余生產場所根據工藝和衛生控制需要,分為準清潔作業區和一般作業區。
4.1.3 應設置原料倉庫、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更衣室等,食品添加劑應有專用的貯存設施,此類場所為一般作業區。
4.1.4 灌裝間入口處應設置更衣室,必要時可設置鞋靴消毒設施;灌裝間應設置空氣消毒設施,采用全 自動灌裝設備的灌裝間可以根據需要設置。
4.1.5 設置自培菌種培養間(室)的,其設計與布局應符合附錄B的相關規定。
4.1.6 生產過程中的現場檢測場所應當與生產區域相對分離。
4.2 建筑內部結構與材料
4.2.1 內部結構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4.2.1的規定。
4.2.2 頂棚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4.2.2的規定。
4.2.3 墻壁
4.2.3.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4.2.3 的規定。
4.2.3.2 生產車間的墻面應采用無毒、耐腐、防霉、平滑、易清洗、不吸水、不滲水的材料鋪設,墻裙高度不應低于1.5 m,灌裝間應鋪設到頂。
4.2.4 門窗
4.2.4.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4.2.4 的規定。
4.2.4.2 生產場所通風口應設置防蟲害措施。
4.2.5 地面
4.2.5.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4.2.5 的規定。
4.2.5.2 生產場所地面可設置適當坡度,做到平整無積水。
5 設施和設備
5.1 設施
5.1.1 供水設施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5.1.1的規定。
5.1.2 排水設施
5.1.2.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2 的規定。
5.1.2.2 生產車間內采用明溝排水的宜采用底部圓弧結構,但清潔作業區不得設置明溝。
5.1.3 清潔消毒設施
5.1.3.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3 的規定。
5.1.3.2 根據工藝需要,洗瓶間應當配有空瓶消毒、沖洗、保潔設施。
5.1.3.3 生產車間內應配置設備、設施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設施;合理配置空氣消毒設施(制醋工序除外)。必要時可根據生產需要配備充足熱水源。
5.1.4 副產品處理設施
5.1.4.1 應設置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醋渣、酒糟等副產品的存放場所、設施,有明顯標識,并與生產車間分隔。
5.1.4.2 副產品處理設施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結構應嚴密,能防止滲漏和蟲害進入。
5.1.5 廢棄物存放設施
5.1.5.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4 的規定。
5.1.5.2 應在生產車間以外的適當地點設置廢棄物集中存放場所、設施,有明顯標識。
5.1.6 個人衛生設施
5.1.6.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5 的規定。
5.1.6.2 在生產車間更衣室內設置衛生間的,衛生間出入口不得正對生產車間門。衛生間內應設有沖 水裝置和腳踏式或感應式洗手設施,并有良好的排風及照明設施。
5.1.7 通風設施
5.1.7.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6 的規定。
5.1.7.2 生產車間、倉庫應滿足保持食品衛生的通風換氣要求。
5.1.7.3 機械通風進氣口應安裝易于清洗、更換的耐腐蝕啟閉式防護罩,并遠離污染源和排氣口。
5.1.8 照明設施
5.1.8.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7 的規定。
5.1.8.2 瓶檢場所的照度應滿足瓶檢工藝要求。
5.1.9 倉儲設施
5.1.9.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8 的規定。
5.1.9.2 貯存糧食的倉庫應陰涼、通風、干燥、潔凈,并有防霉、防蟲、防鼠、防雀等設施。
5.1.9.3 貯存包裝容器的場所應有適當的防污染設施。
5.1.9.4 食品添加劑應獨立存放,安全包裝,明確標識。
5.1.9.5 應配備與食醋工藝要求相適應的貯存容器和場所。
5.1.10 溫控設施
5.1.10.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1.9 的規定。
5.1.10.2 自培菌種、酒化、醋化等工序應有通風、降溫、保暖設施,以滿足工藝規程的需要。
5.2 設備
5.2.1 生產設備
5.2.1.1 一般要求
應符合GB 14881-2013中5.2.1.1的規定。
5.2.1.2 材質
5.2.1.2.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2.1.2 的規定。
5.2.1.2.2 輸送食醋的管材、管件應抗腐蝕、無毒、無味。
5.2.1.3 設計
5.2.1.3.1 應符合 GB 14881-2013 中 5.2.1.3 的規定。
5.2.1.3.2 根據產品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包裝形式的不同,選擇能夠保障食品安全的原料預處理、自培 菌種、糖化、制酒、制醋、淋醋/壓榨及脫色、炒米色、熏醅、曬醋、陳釀、過濾、調制、滅菌、貯存、洗瓶、灌裝 等設備。灌裝應使用全自動或半自動灌裝設備,不得使用手工操作。
5.2.1.3.3 蒸煮釜(鍋)或其他滅菌設備、發酵罐(缸)、貯存罐(桶)和液料輸送管材、管件及其他容器設備應無死角,便于清潔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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