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料酒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第3章所指的調味料酒。
本標準不適用于飲料酒。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01-2002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 2758 發酵酒衛生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4789.2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酒類檢驗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T 5009.49 發酵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5461 食用鹽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13662-2000 黃酒
GB 14881 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調味料酒 seasoning wine
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成分為主體,添加食用鹽(可加入植物香辛料),配制加工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 要求
4.1 原料和輔料要求
食用鹽應符合GB5461的規定,其他原料和輔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 目 | 要 求 |
色澤 | 色澤淺黃至紅褐色,有光澤 |
香氣 | 具有調味料酒特有的醇香,香氣協調 |
滋味 | 滋味純正、無異味 |
體態 | 清亮透明、允許有微量聚集物a |
a 聚集物:指成品調味料酒在貯存過程中自然產生的沉淀(或沉降)物。 |
4.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標
項 目 | 要 求 |
酒精度(20℃)/% vol ≥ | 10.0 |
氨基酸態氮(以氮計)/(g/L) ≥ | 0.2 |
總酸(以乳酸計)/(g/L) ≤ | 5.0 |
食鹽(以氯化鈉計)/(g/L) ≥ | 10.0 |
4.4 衛生指標
4.4.1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鉛、甲醛、二氧化硫應符合GB2758的規定。
4.4.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2760的規定。
4.5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
5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6 試驗方法
本試驗方法中所使用的水均為GB/T 6682規定的3級(或以上)分析實驗室用的蒸餾水或去離子水;所用試劑在未特殊注明時,均為分析純。
6.1 酒精度
按GB/T 13662-2000中6.5方法檢驗。
6.2 總酸及氨基酸態氮
6.2.1 原理
利用氨基酸的兩性作用,加入甲醛以固定氨基的堿性,使羧基顯示出酸性,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滴定后定量,以酸度計測定終點。
6.2.2 試劑
6.2.2.1 甲醛溶液(36%):應不含有聚合物。
6.2.2.2 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c(NaOH)=0.100 mol/L]:按GB/T 601-2002中4.1配制和標定。
6.2.3 儀器
6.2.3.1 酸度計。
6.2.3.2 磁力攪拌器。
SB/T 10416-2007
6.2.4 分析步驟
吸取10.0mL試樣,置于150mL燒杯中,加50mL水,開動磁力攪拌器,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6.2.2.2)滴定至酸度計指示pH為8.20,記下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毫升數。
加入10.0mL甲醛溶液(6.2.2.1),混勻。再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6.2.2.2)滴定至pH為9.20,記下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毫升數。
同時做試劑空白試驗,取50mL水,先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6.2.2.2)滴定至pH為8.20,記下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毫升數。再加入10.0mL甲醛溶液,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滴定至pH為9.20,記下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毫升數。
6.2.5 結果計算
試樣中總酸含量按式(1)進行計算。
X = (V1-V2)×c×0.090×1000/V (1)
式中:
X——試樣中總酸的含量,單位為克每升(g/L);
V1——測定試樣時,消耗0.100 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V2——試劑空白試驗時,消耗0.100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c——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0.090——與1.00m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c(NaOH)=1.000 mol/L]相當的乳酸的質量,單位為克(g);
V——吸取試樣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試樣中氨基酸態氮含量按式(2)計算。
Y = (V3-V1)×c×0.014×1000/V (2)
式中:
Y——試樣中氨基酸態氮的含量,單位為克每升(g/L);
V3——加甲醛后,測定試樣時消耗0.100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V1-加甲醛后,空白試驗時消耗0.100 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c--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0.014——與1.00m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c(NaOH)=1.000 mol/L]相當的氮的質量,單位為克(g);
V——吸取試樣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計算結果保留兩位有效數字。
6.2.6 精密度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滴定結果的絕對差值,總酸不得超過0.05mL;氨基酸態氮不得超過0.10mL。
6.3 食鹽
6.3.1 原理
用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滴定試樣中的氯化鈉,生成氯化銀沉淀,待全部氯化銀沉淀后,多滴加的硝酸銀與鉻酸鉀指示劑生成鉻酸銀使溶液呈桔紅色即為終點。由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消耗量計算氯化鈉的含量。
6.3.2 試劑
a)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c(AgNO3)=0.100 mol/L]:按GB/T 601-2002中4.21配制和標定。
b)50g/L鉻酸鉀指示劑:稱取5g鉻酸鉀用少量水溶解后定容至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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