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菌醫療器具生產企業文件和質量管理要求如下:
一、無菌醫療器具生產企業文件要求
1. 質量體系文件
1.1 企業應編制描述其質量管理體系的質量手冊。
1.2 企業應編制本標準所要求的程序文件、管理文件和規定,并有效地貫徹實施。
注1:GB/T 19001與YY/T 0287或GB/T 19002與YY/T 0288規定了對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
2. 技術文件
企業應有指導產品生產和使用的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應統一、完整、正確。
3. 文件的控制
3.1 企業應編制文件控制程序,與質量有關的所有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規范、圖樣、標準、工藝文件或作業指導書等)都要進行控制。發布前應批準;使用的文件應是有效版本;應按規定進行修改;至少保存一份作廢的受控文件,其保存期限應確保在無菌醫療器具的壽命期內,可以得到此器具的生產規范。
3.2 作為質量記錄的文件應制定書面程序進行控制,規定質量記錄的標識、貯存、檢索、保護、保存期和處置。質量記錄的保存期限應不少于醫療器具的壽命,但至少不短于兩年。
二、無菌醫療器具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要求
1. 企業應設最高管理者直接領導下的質量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符合4.3.4條要求。
2. 質量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并有與無菌醫療器具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和檢測儀器設備。
3. 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a)負責無菌醫療器具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根據產品標準和質量要求制定檢驗規范;
b)有權批準或否定一切物料及中間產品的使用和產品出廠;
c)決定包裝材料、標簽、使用說明書是否允許使用;
d)評價物料、中間產品、產品的儲存條件是否適用;
e)對產品進行留樣觀察,定期檢驗,以評價產品的質量穩定性,也為確定產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據;
f)審核不合格品處理程序和糾正、預防措施程序;決定對退回、收回和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辦法;
g)負責檢驗和試驗用設備、儀器、試劑及計量器具的管理;
h)負責潔凈室(區)與工藝用水的監測和記錄。
4. 質量管理部門應按規定進行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產品最終檢驗。并出具檢驗記錄和報告;記錄和/或報告中應有執行檢驗和授權產品放行責任者的簽字。
5. 質量管理部門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抽樣應有代表性。
6. 質量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供方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