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醫院排水系統設計要求如下:
1. 醫院的宿舍區生活污水應直接排入城市污水排水管道,院區內的普通生活污廢水有條件時,可直接排入城市污水排水管道。
2. 下列場所應采用獨立的排水系統或間接排放,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傳染病門急診和病房的污水應單獨收集處理;
(2)放射性廢水應單獨收集處理;
(3)牙科廢水宜單獨收集處理;
(4)鍋爐排污水、中心(消毒)供應室的消毒凝結水等,應單獨收集并設置降溫池或降溫井;
(5)分析化驗采用的有腐蝕性的化學試劑宜單獨收集,并應綜合處理后再排入院區污水管道或回收利用;
(6)其他醫療設備或設施的排水管道應采用間接排水;
(7)太平間和解剖室應在室內采用獨立的排水系統,且主通氣管應伸到屋頂無不良處。
3. 室內衛生間排水系統宜符合下列要求:
(1)當建筑高度超過2層且為暗衛生間或建筑高度超過10層時,衛生間的排水系統可采用專用通氣立管系統;
(2)公共衛生間排水橫管超過10.00m或大便器超過3個時,宜采用環行通氣管;
(3)衛生間器具排水支管長度不宜超過1.50m;
(4)浴缸宜采取防虹吸措施。
4. 中心(消毒)供應室、中藥加工室、口腔科等場所的排水管道的管徑,應大于計算管徑1~2級,且不得小于100.00mm,支管管徑不得小于75.00mm。
5. 排放含有放射性污水的管道應采用機制含鉛的鑄鐵管道,水平管應敷設在墊層內或專用防輻射吊頂內,立管應安裝在壁厚不小于150.00mm的混凝土管道井內。
6. 存水彎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0mm,且不得大于100.00mm。
7. 醫院地面排水地漏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浴室和空調機房等經常有水流的房間應設置地漏;
(2)衛生間有可能形成水流的房間宜設置地漏;
(3)對于空調機房等季節性地面排水,以及需要排放沖洗地面、沖洗廢水的醫療用房等,應采用可開啟式密封地漏;
(4)地漏應采用帶過濾網的無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彎,地漏的通水能力應滿足地面排水的要求;
(5)地漏附近有洗手盆時,宜采用洗手盆的排水給地漏水封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