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羅坑茶的包裝、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場所和環境、追溯和召回、衛生管理、培訓、管理制度和人員、記錄和文件管理、售后服務和顧客回訪。
本文件適用于“羅坑茶”生產者及生產者的自營店、連鎖店或委托他方的經銷者。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 投訴處理指南
GB/T 18760 消費品售后服務方法與要求
GB/T 30375 茶葉貯存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羅坑茶Luokeng tea
羅坑茶是由原料產自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羅坑鎮行政區域內的茶樹加工而成的茶葉產品,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亦是韶關地區極具特色的地方茶葉之一。
4 包裝
包裝材料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茶葉產品的特點,能夠保持茶葉產品的質量。采用現代包裝方法和器具可較好保持產品質量穩定的包裝方法;包裝袋應當有清晰標簽,不易脫落或者損壞;標示內容包括品名、基地、批號、規格、產地、數量或重量、采收日期、包裝日期、保質期、追溯標志、企業名稱等信息。
5 運輸
執行出廠放行制度,對每批產品進行質量評價,審核生產、檢驗等相關記錄;由質量管理負責人簽名批準放行,確保每批羅坑茶生產、檢驗符合標準和技術規程要求。應當按照技術規程裝卸、運輸;防止發生混淆、污染、異物混入、包裝破損、雨雪淋濕等。
6 驗收
6.1 經銷者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驗收,驗收的方式有查驗合格證明文件、進行檢驗等,驗收后應留存證明材料。
6.2 經銷者應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次)、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應真實,并保存至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以后。
6.3 產品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不符合驗收要求的產品不得接收,并單獨存放,做好標記并盡快通知供貨者。
7 貯存
應符合GB/T 30375的要求。
8 銷售的場所和設施
8.1 應具有與銷售 產品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銷售場所應布局合理,食品與非食品銷售區域分開設置,防止交叉污染。
8.2 應具有與銷售產品規模相適應的銷售設施和設備。
8.3 銷售貯存場所應保持完好、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污染源有效分隔;地面應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潔、消毒,有適當的措施防止積水;應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裝置,保持空氣清新無異味;避免日光直接照射;貯存的物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
8.4 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定期檢查庫存,對超過保質期的產品應及時從銷售場所清除,不得銷售。
8.5 應記錄入庫、出庫時間和貯存溫度及其變化。
9 追溯和召回
9.1 生產者應建立茶葉產品追溯制度,對銷售的茶葉產品做到可追溯,當發生質量事故時,應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召回工作,避免或減輕危害。
9.2 當發現銷售的茶葉產品不符合要求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并及時通知相關生產者,記錄停止銷售和通知情況。
9.3 當茶葉產品出現包裝破損、霉變等質量問題時,銷售者應查找各環節記錄、分析問題原因并及時改進,防止將存在質量問題的茶葉產品銷售。
10 衛生管理
10.1 銷售者應根據茶葉產品的特點以及銷售過程的衛生要求,建立對保證茶葉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控制環節的監控制度,確保有效實施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0.2 銷售者應制定針對銷售環境、銷售人員、設備及設施的衛生監控制度,確立內部監控的范圍。記錄并存檔監控結果,定期對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0.3 銷售人員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對人員健康的要求,進入銷售場所應保持個人衛生和衣帽整潔,防止污染食品。
10.4 使用衛生間、接觸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后,再次從事接觸茶葉產品銷售相關的活動前,應洗手消毒。
10.5 在銷售過程中,不應飲食、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11 培訓
銷售者應建立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根據銷售崗位的實際需要,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茶葉產品系列標準的知識培訓,提高銷售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食品安全的責任和意識,提高相應的知識水平,做好培訓工作記錄。
12 管理制度和人員
12.1 銷售者應配備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并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2.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與經營規模、設備設施和食品的種類特性相適應,應根據銷售實際和實施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3 銷售人員應熟悉茶葉產品的質量要求和食用方法。
12.4 管理人員應具有必備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了解顧客的需求,能夠判斷潛在的質量風險,采取適當的預防和糾正措施,及時處理顧客抱怨,加強售后服務管理。
13 記錄和文件管理
13.1 應對銷售過程中采購、驗收、貯存、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確保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
13.2 應如實記錄發生召回的茶葉產品的名稱、批次、規格、數量,召回的原因及后續整改方案等內容。
13.3 鼓勵銷售者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如電子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記錄和文件管理。
14 售后服務和顧客回訪
茶葉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應做好售后服務和顧客回訪工作,售后服務及投訴處理按GB/T 18760和GB/T 17242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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