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葉葉生徽茶葉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與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葉葉生徽茶葉。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8302 茶 取樣
GB/T 8303 茶 磨碎試樣的制備及其干物質含量測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測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測定
GB 9683 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
GB/T 14456.1 綠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葉感官審評術語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
GB/T 21726 黃茶
GB/T 22291 白茶
GB 2320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茶葉中448種農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質譜法
GB/T 23204 茶葉中519種農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GB 23350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
GB/T 23776 茶葉感官審評方法
GB/T 30357.1 烏龍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0375 茶葉貯存
GB/T 32719.1 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H/T 1070 茶葉包裝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有機氯、擬除蟲菊酯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殘留的測定
NY/T 780 紅茶
NY/T 1999 茶葉包裝、運輸和貯藏通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公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葉葉生徽茶葉 yeyeshenghui tea
以安徽本地綠茶樹、紅茶樹等的芽、葉、嫩莖為原料,經晾青、殺青、揉捻、炒制干燥等工序制成的茶葉。
注:葉葉生徽茶葉包含黃山毛峰、六安瓜片、太平猴魁、祁門紅茶、屯溪綠茶、霍山黃芽、岳西翠蘭、涇縣特尖、涌溪火青、桐城小花、舒城小蘭花、霍山石斛等茶葉。
4 技術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茶葉應潔凈,不得含有非茶類夾雜物。
4.1.2 茶葉應具有各種類茶葉的自然品質特征,品質應正常,無劣變,無異味。
4.1.3 綠茶應符合GB/T 14456.1的要求。
4.1.4 紅茶應符合NY/T 780的要求。
4.1.5 白茶應符合GB/T 22291的要求。
4.1.6 黑茶應符合GB/T 32719.1的要求。
4.1.7 烏龍茶應符合GB/T 30357.1的要求。
4.1.8 黃茶應符合GB/T 21726的要求。
4.1.9 還應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外形 | 符合所屬茶類產品應有的特色,具有正常的商品外形和固有的色澤。具有該類產品相應等級外形要求,無劣變,無霉變。 | GB/T 23776 |
湯色 | 具有所屬茶類產品固有的湯色。 | |
香氣、滋味 | 具有所屬茶類產品固有的香氣和滋味,無異氣、味,無劣變。 | |
葉底 | 潔凈,不含非茶類夾雜物。 |
4.3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綠茶 | 紅茶 | 白茶 | 黑茶 | 烏龍茶 | 黃茶 | ||
水分,g/100g ≤ | 7.0 | 6.5 | 8.5 | 12.0 | 7.0 | 9.0 | GB 5009.3 |
總灰分,g/100g ≤ | 7.5 | 6.5 | 6.5 | 8.0 | 6.5 | 7.5 | GB 5009.4 |
粉末,g/100g ≤ | 1.0 | 3.0 | 1.0 | 1.5 | 1.3 | 6.0 | GB/T 8311 |
水浸出物,g/100g ≥ | 34.0 | 32.0 | 30 | 24.0 | 32 | 32.0 | GB/T 8305 |
4.4 污染物、農藥殘留限量
污染物、農藥殘留和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2、GB 23200.13、GB/T 23204、GB 2761、NY/T 761中規定的要求。
4.5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4.6 凈含量
凈含量及其允許短缺量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公告的要求。檢驗方法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5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6 試驗方法
6.1 取樣試驗
按GB/T 8302的規定執行。
6.2 樣品制備試驗
按GB/T 8303的規定執行。
6.3 感官品質試驗
按GB/T 23776的規定執行。
6.4 理化指標試驗
6.4.1水分
按GB 5009.3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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