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保護管理所涉及的術語和定義,規定了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保護目的、保護范圍、商標侵權判定、行政保護程序、管理部門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保護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沒有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柳州螺螄粉 Liuzhou Luosifen
“柳州螺螄粉”是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知識產權局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商標注冊號:19254463,指定使用在第30類“米粉、方便粉絲”產品上,商標標識為:“柳州螺螄粉”文字商標,用于證明柳州螺螄粉的原產地和特定品質。
3.2
商標侵權 trademark infringemen
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4 保護目的
4.1 提高社會保護意識,構建宣傳和監督機制。
4.2 建立健全“柳州螺螄粉”系列商標保護體系,加大對螺螄粉全產業領域的注冊保護力度和范圍。
4.3 規范“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維護“柳州螺螄粉”商標品牌統一形象。
4.4 強化“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保護方式,構建和完善打擊侵權假冒的執法聯動機制。
5 保護范圍
5.1 生產范圍
生產地域范圍限于柳州市行政區范圍內的城中、柳北、柳南、魚峰、柳江五區及柳州市轄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五縣。
5.2 產品范圍
獲得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備案的合法使用企業的產品。
6 商標侵權判定
6.1 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判定
涉嫌侵權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商標相比較,可以認定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情形包括:
a)文字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文字構成、排列順序均相同的;
2) 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字母大小寫、文字橫豎排列,與注冊商標之間基本無差別的;
3) 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等之間的間距,與注冊商標之間基本無差別的;
4) 改變注冊商標顏色,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
5)在注冊商標上僅增加商品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等缺乏顯著特征內容,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
b) 圖形商標在構圖要素、表現形式等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
c) 文字圖形組合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及其排列組合方式相同,商標在整體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
d) 立體商標中的顯著三維標志和顯著平面要素相同,或者基本無差別的;
e) 顏色組合商標中組合的顏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者基本無差別的;
f)聲音商標的聽覺感知和整體音樂形象相同,或者基本無差別的;
g)其他與注冊商標在視覺效果或者聽覺感知上基本無差別的。
6.2 商標是否容易導致混淆判定
6.2.1 商標容易導致混淆包括以下情形:
a)足以使相關公眾認為涉案商品或者服務是由注冊商標權利人生產或者提供;
b)足以使相關公眾認為涉案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與注冊商標權利人存在投資、許可、加盟或者合作等關系。
6.2.2 商標執法相關部門判斷是否容易導致混淆,應當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
a) 商標的近似情況;
b)商品或者服務的類似情況;
c)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d)商品或者服務的特點及商標使用的方式;
e) 相關公眾的注意和認知程度;
f)其他相關因素。
7 行政保護程序
7.1 立案要求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依據監督檢查職權或者通過投訴、舉報、其他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途徑發現的商標違法行為線索,應當自發現線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是否立案;特殊情況下,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五個工作日。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7.2 核查
7.2.1 經核查,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
a) 有證據初步證明存在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b)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c)屬于本部門管轄;
d)在給予行政處罰的法定期限內。
7.2.2 決定立案的,應當填寫立案審批表,由辦案機構負責人指定兩名以上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辦案人員負責調查處理。
7.2.3 經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
a)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b)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
c)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d)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7.3 收集證據
辦案人員應當依法收集證據。證據包括:
a)書證;
b)物證:
c) 視聽資料:
d)電子數據;
e)證人證言:
f)當事人的陳述:
g)鑒定意見;
h)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7.4 先行登記保存
7.4.1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證據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應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7.4.2 先行登記保存有關證據,應當當場清點,開具清單,由當事人和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交當事人一份,并當場交付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
7.4.3 對于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采取以下措施:
a)根據情況及時采取記錄、復制、拍照、錄像等證據保全措施;
b)需要檢測、檢驗、檢疫、鑒定的,送交檢測、檢驗、檢疫、鑒定;
c)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決定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d)違法事實成立,應當予以沒收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物品;
e)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事實成立但依法不應當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沒收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
7.4.4 逾期未采取相關措施的,先行登記保存措施自動解除。
7.5 查封、扣押
7.5.1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采取或者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7.5.2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應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應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解除查封、扣押決定:
a)當事人沒有違法行為;
b)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與違法行為無關;
c)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d)查封、扣押期限已經屆滿;
e)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7.6 終結報告
7.6.1 案件調查終結,辦案機構應當撰寫調查終結報告。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a)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b)案件來源、調查經過及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情況;
c)調查認定的事實及主要證據;
d)違法行為性質;
e)處理意見及依據;
f)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7.6.2 辦案機構應當將調查終結報告連同案件材料,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
8 管理部門
8.1 柳州市螺螄粉協會是柳州螺螄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持有人,對該區域公用品牌行使管理權,負責日常管理事務。
8.2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指導、促進運用、保護和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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