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大豆蔻(果莢和種子)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包裝、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大豆蔻(果莢和種子)的質量評定及其貿易。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ISO 927 香辛料和調味品 外來物含量的測定(Spices and condiments-Determination of extra-neous matter content)
ISO 928 香辛料和調味品 總灰分的測定(Spices and condiments-Determination of total ash)
ISO 930 香辛料和調味品 酸不溶性灰分的測定(Spices and condiments-Determination ofacid-insoluble ash)
ISO 939 香辛料和調味品 水分含量的測定(蒸餾法)(Spices and condiments--Determination ofmoisture content-Entrainment method)
ISO 948 香辛料和調味品 取樣方法(Spices and condiments-Sampling)
ISO 2825 香辛料和調味品 分析用粉末試樣的制備(Spices and condiments-Preparation of aground sample for analysis)
ISO 6571 香辛料和調味品 揮發油含量的測定(蒸餾法)(Spices,condiments and herbs-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il content-Hydrodistillation method)
3 描述
3.1 大豆蔻果莢
大豆蔻果莢系Amomum subulatum Roxb.的干燥、成熟的果實,其顏色為棕色至粉紅色,呈卵型或三角形,外表有螺紋狀;果實可剪收,其果柄可摘除,正常生長的果莢里有完好的種子。
3.2 大豆蔻種子
大豆蔻果莢去殼后可得到大豆蔻種子。
4 要求
4.1 氣味、滋味
具有大豆蔻果莢和種子特有的新鮮氣味,不得有異味、腐爛和霉味。
4.2 無蟲、無霉變
大豆蔻果莢和種子不得帶活蟲,不得霉變,更不得帶肉眼可見的死蟲、蟲尸碎片及嚙齒動物的殘留物,必要時可借助放大鏡觀察,當放大倍數大于10倍時,應在檢驗報告中加以說明。
4.3 外來物
大豆蔻不得帶污物或灰塵。按ISO 927規定的方法測定,大豆蔻果莢和種子中花萼果梗碎片及其他外來物的含量分別不應大于5%和2%(質量分數)。
4.4 空殼果、畸形果
從樣品中隨機取100個果莢,剝開果殼,計算空殼果(果內無種子)和畸形果(果內種子少)的數目,空殼果或畸形果的比例應不大于5%。
4.5 未熟果、枯萎果
分揀出未熟果和枯萎果(果莢發育不完全),按ISO 927的規定測定,其質量分數應不大于7%。
4.6 輕種子
輕種子包括紅色、棕色、碎裂、未成熟和枯萎的種子;按ISO927的規定測定,大豆蔻種子中輕種子的質量分數應不大于5%。
4.7 理化指標
按規定的方法測定,大豆蔻(果莢或種子)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大豆蔻的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果莢 | 種子 | ||
水分(質量分數)/% ≤ | 12 | 12 | ISO 939 |
揮發油(干基)/(mL/100g) ≥ | 1 | 1 | ISO 6571 |
總灰分(質量分數,干基)/% ≤ | 8 | 8 | ISO 928 |
酸不溶性灰分(質量分數,干基)/% ≤ | 2 | 2 | ISO 930 |
注:水分含量、總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的測定用整果莢;揮發油的測定用果莢中的種子。 |
5 取樣方法
取樣按ISO 948的規定執行。
6 試驗方法
大豆蔻(果莢或種子)樣品按4.2~4.7和表1規定的理化方法測定,以確定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分析用粉末試樣的制備按ISO2825的規定執行。
7 包裝、標志
7.1 包裝
大豆蔻應包裝在潔凈完好的包裝中;包裝材料不得影響產品質量,應能防止濕氣的進入和揮發性物質的散失。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規的要求。
7.2 標志
下列各項應標注于每個包裝或標簽上:
a)產品名稱和商品名稱(如有);
b)生產商或包裝商名稱、地址及商標(如有);
c)批號或代號;
d)凈重;
e)生產國;
f)購買者需要的其他信息,如收獲年代和包裝日期等;
g) 本標準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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